如果一不小心捡到传国玉玺,会怎么样?揭开 “受命于天” 背后的千年谜团

假设有一天你无所事事的在河滩上散步,一不小心,脚底踢到一块石头。

捡起来一看,方方正正,四寸见方,上头盘着一只虎,上面刻着八个你看不太懂的古老文字。你拍了张照发到网上,无所不知的网友告诉你——这可能是传国玉玺。

上面刻的8个字是: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

你会怎么办?名留青史?巨额奖励?名利双收?这是很多人的幻想。

但这一篇要讲的不是奖励。如果你捡到了,就要小心是不是遇到了针对你的骗局。

因为上面那个假设,从开始就不成立。

传国玉玺最后一次出现在记载里,是公元936年。

按流传最广的说法,这块玉的前身是“和氏璧”。

这个说法流行了两千年,但较早的正统史料《册府元龟》、《明史·舆服志》记载的都是“蓝田玉”。和氏璧说最早见于北魏崔浩的《汉纪音义》,离秦朝已经过去五六百年。

尺寸也对不上。学界考证传国玺的形状是“方四寸、高三寸六”,秦尺二十三厘米出头,折算下来大约是九点二厘米见方、八点三厘米高。要把一块中间有孔的圆玉璧改成这么一方印,玉璧的直径至少得有三十厘米、厚八点五厘米——而出土的战国和汉代三十厘米大玉璧,厚度多在两厘米上下。

《韩非子》里写卞和献璧,用的是“奉”字,举到眉高;写他“怀其璧”,能揣在怀里不被人发现。一块小到能揣怀里的玉璧,改不出那么大的印。

所以更稳妥的说法是:它是用蓝田玉新刻的,和氏璧只是后世给它攀上的一门亲。这也合情理——国之重器,总得配一个足够贵重的来历。

真正让它身价攀升的不是材质,而是上面的刻字: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。

这8个字,也是它后来所有麻烦的根源。

公元前207年,秦王子婴把它献给了刘邦。此后汉朝把它当作传国之宝,一代一代往下传。

中间出过一件有意思的事。公元8年,王莽要篡汉,派人向姑母王政君索要玉玺。老太太把玺扔在地上,给了王舜。

这件事后来的版本是:玉玺摔崩了一角,王莽让人用黄金补上。

此后它一路走。

曹丕接受汉献帝禅让之后,在玺肩上加刻了一行隶书:“大魏受汉传国玺”。字是自己刻上去的,意思是说,我这个位置合法。几十年后,后赵的石勒又在右侧刻了一句“天命石氏”。

再往后,冉魏的蒋干把它献给东晋穆帝。在那之前,东晋的皇帝一直被人笑话,叫“白板天子”——有皇帝做,没有那块玉。

侯景之乱里,它被扔进建康栖霞寺的一口井,寺里的僧人收了起来。558年,僧人把它献给了陈武帝。

隋朝接手,接着又是乱。618年,隋炀帝的萧皇后带着它逃进突厥。直到630年李靖大破突厥,它才回到唐朝手里。

再往后,907年朱温夺了它,923年落到后唐。

936年冬天,后唐末帝李从珂带着皇太后曹氏和族人,登上洛阳的玄武楼,放了一把火。

玉玺就在他身上。

《云麓漫钞》引过一句话:“至唐末帝自燔之际,以宝随身焚焉。”

从秦始皇到李从珂,一千一百多年。此后,它就没有了。(另有元顺帝北走时失传一说,两说并存。)

一块石头没了,本来也就没了。

问题是这个位置不能空着。

1098年,宋哲宗元符元年,咸阳有个百姓叫段义,说在地里挖出了一方玺。蔡京一班人鉴定,说是秦制传国玺;十三位大学士联名考证,结论也是真的。

但朝野上下,多数人不信。当时的议论里,有人说这是章惇、蔡京一党造出来的——那阵子朝廷正要办大事,一件“天命”的信物,恰好在最需要的时候从地里长出来。

这方玺后来在靖康之变中被金人掠走,下落不明。

一百九十多年后,1294年,元世祖忽必烈刚死,大都的市面上忽然有人叫卖一块玉。权相伯颜派人把它买下来,让监察御史杨桓辨认,认出的刻文是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”。

听起来像个圆满的故事。但有个细节:伯颜这个人,把元朝收缴来的各国历代印玺统统磨平,分给王公大臣刻私印去了。

这一方是不是也在被磨的那一堆里,没人说得清。

1500年,明孝宗弘治十三年,陕西鄠县有人叫毛志学,也挖出一方,由陕西巡抚呈送到京。孝宗看了,疑心是假的,收下就搁着,不用。《明史》里记了一笔,说礼部尚书傅瀚斥这东西“伪造以欺人”。

到了1635年,事情变得不一样。

那一年,多尔衮率军西征察哈尔,林丹汗的儿子额哲献玺投降。皇太极郑重其事地把这方玺接进盛京,举行了一场隆重的受宝大典。

第二年,他改国号“大金”为“清”,改元崇德。

一个王朝的合法性,被一方玉盖了章。

只是有个问题:这方玺上刻的四个字,不是“受命于天既寿永昌”,是“制诰之宝”。

另外,那场受宝大典,一个汉官也没让参加。

又过了一百一十一年,1746年,乾隆十一年。他清理宫里的藏玺,从《周易·系辞上》“天数二十有五”里取了个数,钦定二十五方,是为“二十五宝”。

清点到交泰殿的时候,正中摆着的那方,刻的正是“受命于天既寿永昌”。

乾隆把它剔了出去,定为赝品。

他还写了一篇《国朝传宝记》,里头有一句是说给天下人听的:“治理天下,君人者在德不在玺。”

两年后的1748年,宫廷《活计档》里留着一笔:五月二十二日,太监交来一方白玉“制诰之宝”,旨交启祥宫,把宝上的字磨去。

皇太极当年拿到的那方玺,刻的正是“制诰之宝”。乾隆磨的是哪一方的字,档案没有写。但宫里有一方刻着“制诰之宝”的玉器需要被处理掉——这件事本身,各人有各人的读法。

今天故宫博物院里藏着一方刻“受命于天既寿永昌”的玉玺,鉴定结论也是假的。

写到这里,有个问题该正面回答:传国玉玺到底存不存在?

作为史料里的一件器物,它存在过。从秦始皇到后唐末帝,一千多年里它一直在记载中存在着。

作为一件今天能被验证的实物,它不存在。

原因是没法验证。

第一,没有标准器。要鉴定一件东西,总得有一件公认的真品拿来比对。传国玉玺恰恰没有。它身上没有任何一条可以拿来核对的档案。

第二,文献本身就自相矛盾。尺寸对不上和氏璧是一处。更要紧的是那八个字:《三国志》《史记正义》《明史》记的是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”;《汉书》《晋书》《通典》记的是“受天之命,皇帝寿昌”。两种记法意思相近,字面不同。《汉书》里还有第三种写法,“昊天之命皇帝寿昌”。

连它刻的是哪八个字,古人都没统一过。

第三,它连名字都改过三次。隋开皇二年(582),隋文帝取“受命于天”之意,改称“受命玺”;武则天延载元年(694),因为“玺”字音近“死”,改称“受命宝”;唐玄宗天宝十年(751),改称“承天大宝”。

一件东西,如果连尺寸、印文、材质都有两种说法,拿什么去证明眼前这一方就是它?

所以这一千多年里,每一次有人说“找到了”,最后都没站住。不是被证明是假的,就是没人能证明它是真的。

那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愿意去找它?

因为这块玉要的从来不是它本身。

秦始皇给它刻的字是“受命于天”。这四个字的意思很直白:我的权力不是自己抢的,是天给的。此后两千年,谁坐在那个位置上,谁就需要这句话。

曹丕需要,所以他在上面刻字。石勒需要,所以他也在上面刻字。一块玉被当成了留言板,每个拿到它的人都要添一句“我也有份”。

东晋的皇帝被叫作“白板天子”,不是因为他们手里没有玉,是因为他们手里没有那块能证明自己合法的玉。这个笑话里藏着全部的道理。

936年那场火之后,玉没了,这套逻辑还在。

朱元璋打下大都,派徐达继续往漠北追,目的之一就是索取传国玺。没找到。他手下的李文忠两次远征,拿回来一些宋元的玉玺,独独没有那一方。

找不到的人,就自己想办法。

乾隆的办法是宣布不需要了。他把宫里的赝品剔出去,写文章告诉天下,治理天下靠的是德,不是这块玉。这句话在以前没人敢说,说了等于承认自己手里没有。乾隆手里有,所以他敢说。

最后一次有人认真地要它,是1924年。

那年11月5日,冯玉祥的部下鹿钟麟、张壁带人进宫,限溥仪三个小时内出宫,同时索要那方刻“受命于天既寿永昌”的传国玺。

溥仪的回答是:秦始皇所作传国玉玺,自己根本没见过,只是传说罢了。

所以你不会捡到它。从936年起,它就不在外面了。这一千多年里所有说“找到”了它的人,找到的其实都是自己需要的东西——需要一份合法性,需要一个说法,需要向别人证明自己坐得稳。

一块玉是真的还是假的,早就不要紧了。要紧的是,每个时代都需要它真,或者需要它假。


– END 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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